丽江风俗

  西方社会恋母,中国社会崇母,但两者皆以贬斥女性为基础,把妇女二分为好女人与坏女人——前者以伟大母亲为典范,永远扮演照顾别人的牺牲者角色;而后者就是为追求个人目标而不顾别人、自私自我的腐朽灵魂。把妇女美化为伟大母亲,其实是一种控制女人的手段,惟有扮演牺牲者与照顾者的角色,成为含辛茹苦的母亲,女人才能受人尊祟。在这种“母亲强、女人弱”及“重母轻女”的二元设计里,离婚、再婚、单亲妈妈、单身、多元关系,以至一切离开传统母亲模式的女人,皆是“坏女人”。所谓恋母祟母,往往是男人的欲望投射,目的让女人成为男人事业、情感与情欲需要的大后方,从本质上剥夺妇女多元选择以至发展自我的空间。

  同样是尊母,摩梭文化却呈现非常独特的性别论述,其中妇女的情欲空间与性别主体意识异常鲜明,根本没有“母亲与女人”、 “好坏女人”的二元对立。笔者认为,关键在于重母屋轻公众的摩梭文化。现代社会大多公与私领域二元对立——公领域大而私领域小,公领域一般由男人支配。然而,在摩梭文化里,家屋这个私领域不单是个人生命的中心点,就连公众领域也往往由家屋文化所建构,所谓“公众”、 “私人”领域的定义、界线与含意,与主流西方社会截然不同。

  (1)重家屋而非个人名声

  摩梭文化与社会运作的基本单位不是独立自主的个体,也非夫妻组成的小家庭,而是家屋。两个摩梭人碰面、互相介绍时,一般会先报上自己家屋的名字,放在个人名字的前头。摩梭绝大部分的“公众”活动都是以家屋而非个人为基本单位。譬如葬礼前村内每家必须派一个人参加“商议”葬礼日程;插秧、放牛羊马、收庄稼打稗子以至修房子,皆以家屋为单位一起劳动互相帮忙。

  摩梭的“公众活动”大多在家屋举行。譬如春节办成年礼的家屋都在晚上举行簧火晚会,地点是家屋四合院中间的空地。笔者曾在春节参加达坡村簧火晚会。当晚一共请了十多个家屋的代表献唱,最特别是年者家屋三度被请不同代表出来献唱,一则因为年者家与成年礼家屋关系密切,二则因为年者家屋在达坡村具威望,故在“公众”活动也立竿见影发挥“家屋效应”。当晚民族舞大多由年者家大舅(大哥)年者披初带领。

  摩梭的个人声望制度也是家屋本位的,而家屋的公众形象、名声,又与阿咪的声望分不开。笔者某天与部加达史拉措及永宁教办主任海陆汝聊及郜加家屋时,海陆汝说:“郜加阿眯只是当家人,而阿乌当年是当永宁乡及宁蒗县政府的领导并深受好评,但阿眯的公众声望比阿乌还高,因为她持家有道,对三个女儿是出名的高标准、严要求。她常主动帮助别人,深受村民邻舍爱戴,是当家人的典范。”

  这段话深刻道出声誉制度在摩梭文化的五个特点:

  a 摩梭人认为家屋的声誉与威望比个人在公众领域的声誉与威望更重要,但个人的公众形象也反过来影响家屋的名声;

  b 个人在公众领域的声誉与威望,离不开在家屋里的表现以及其家屋本身的声誉;

  c 家屋的声誉首先在于阿咪当家人的表现;

好女女人人与与坏坏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