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风俗

  d 公众领域与家屋不是截然对立的—前者往往由后者建构,并非完全独立自存的范畴;

  e 同样是“女主内、男主外”,摩梭文化完全是“家屋导向”、 “内”的范畴与领域硕大无比,反而“外”的空间狭窄;而且“内”(家屋)是个人生命与价值的根源,“外”(社会)也必须以家屋为本。

  (2)重家屋和谐而非公众成就

  摩梭人认为必须死在家中,加上大家族给予摩梭人极度温暖的安全感与满足感,因此年轻人顶多往就近的丽江或宁范工作,而且大多坚决表示不会在外落地生根,只希望体验外面世界的实际生活后就回家乡。

  笔者接触过六十位曾经从永宁到外面工作的摩梭人,发现90%年轻人离家三年内就返回家乡,其中六成在半年内返家,不再外出。巨大的文化差距令摩梭人难以全情投入外面生活,对家屋与火塘的想念异常强烈,绝少有不顾一切拼命发展渴求出人头地的欲望,更没有出外落地生根的拼搏精神。难怪历史上走出云南省的摩梭人简直屈指可数。

  这不是说摩梭人没有竞争意识或成功欲望,只不过“竞争”与“成功”的内涵理念,与主流社会迥然不同。诚如格则董吉(29岁)所说:“摩梭人其实有强烈的竞争与成功意识,只不过我们是比较哪一个家族更和谐、更团结。对我们来说,真正的成功不是事业成就或社会地位,而是家族齐心、敬老爱幼,童叟幸福愉快。我们眼中的失败,是家族分裂、对老人不敬、姐妹不和。”

  同村的汝亨慈仁多杰(25岁)更表示:“一个摩梭人即使在外钱财万贯成为真正大款,倘若返回家乡时对家中老人不敬,我们都会瞧不起他;一个摩梭人即使当上中央电视台主持人,倘若他对家乡不闻不问,我们都会以他为耻。”

  (3)公弱私强:“社会“及“公众“观念薄弱的母屋社会传统摩梭是母屋社会,所谓“社会”与“公众领域”,不过由一个个母屋家户组成。

  踏进二十世纪的永宁摩梭,虽然经过共产党在五六十年代的政治改革,每个村都有生产队长以及后来的村长制甚至村委会,但村长没有取代或挑战母屋在摩梭生活中的影响力。村长在永宁山区的工作范畴其实相当有限,只包括收税、宣布收庄稼日期以及偶尔协调村民冲突。笔者在永宁山区只见过几桩村内的矛盾冲突事件,但都不是由村长、乡政府、乡法庭或县政府解决的,即使名义上找政府领导,实则都是靠私下家规族例解决的。

  没有村内大家族支持的话,任何“公众”活动都难以成功。在永宁摩梭山区,所谓“公众”根本不可能独立于家屋而存在。人们通常就家屋以外的族裔与村寨纠纷,才向乡政府或法庭求助。这其实是家屋与乡政府或法庭等公众机关划清界线的自我保护策略。公弱私强、公小私大令“男外女内”的结果不是男尊女卑。即使男人出外,也心

好女女人人与与坏坏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