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风俗

侣阿依感情深浓。十二岁时开始走马帮,到解放后才终结,文革前共有八十匹马、一百支枪,异常富裕。虽然家财在文革前皆被充公,被定性为地主,还被逼结婚,但他坚拒一夫一妻,因在村内德高望重,连红卫兵也没与他对着干。最后,他成功争取从“地主”改为“富农”.,与下村的阿依一辈子走婚,相依为命,四个女儿一个男孩皆住爱人家。即便到了晚年,他仍每天到下村与爱人;起吃饭。由于他口才出众,精通摩梭与普米两种文化,加上人缘甚佳,二十多岁已开始成为村内丧事的负责人。其侄子格则董吉就表示:“我这位二舅过世,不单是家族及整个村的损失,更是摩梭文化的损失,因他深刻了解摩梭与普米,能言善辩,常以美妙歌声表达感情以及安慰失落的人。可惜他脑血管爆裂而早逝。出席丧事的人特别多,单是普米族迎丧就有四、五百人。他儿子更因痛心过度而在三天后随他而去。二舅的爱人真是悲痛欲绝,他俩走婚四十年,恩厚情深,如今爱人与儿子同时逝世,对她打击至深,从此不再离开家屋,整天沉默,不发一言,背着火塘而坐,真叫闻者心痛,看着掉泪。事隔半年后,若家人杀鸡招待贵客,她会马上离座往母屋外哭泣,实叫人心酸心痛。当时村内老人几乎天天结伴来访,希望她能在闲话家常中淡忘悲伤,但她好像找不到生存的能力,不足一年便也去世了。”

  蔡华在1997年发表法语作品《一个无父无夫的社会》,指出摩梭没有父亲与丈夫的概念,也不存在婚姻与家庭,引起国际学术界极大关注。蔡华认为“婚姻”的蕴涵应包括:“两个配偶共同居住……,彼此对对方现有和潜在的财产,以及劳动所得都享有部分或独占的经济权利。”

  但,必须“配偶同住”及“共同经济权利”才算婚姻,只是主流社会的看法,而“双亲”与“配偶”这些词汇,更是以一夫一妻制作参照。摩梭人普遍认为满月酒就是“事实婚姻”,双方家人与村民公开确认关系,孩子身份被确定,男女两方家屋建立以互相帮忙为本的经济关系,也有明显的性约束。而蔡华认为摩梭支系是血源亲属,所以不算“家庭”。但为什么有非血亲成员才算家庭?摩梭其实有自身的婚姻与家庭观,“衣度”便是母系家屋,由姐妹兄弟及其(侄)子女组成,有抚养小孩及老人的责任,是经济共同体,有严格的性约束;“配偶”虽不同住,却有清晰的角色规范。难怪摩梭人众腔一词谓“衣度”就是摩梭的家庭。外族学者实不应抹煞摩梭当事人的自我价值认同。最后,摩梭语有父亲与丈夫的称谓与角色,只不过父亲与丈夫不是与子女及“配偶”同住,而是住在自己母系家屋。我们可以说传统摩梭家屋没有父亲及丈夫的身份,但摩梭社会不能没有丈夫与父亲这回事。

知父认父父但但不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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