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风俗

丽江,至今保留着一部大型器乐歌舞组曲《白沙细乐》。这部源远流长的组曲,历来被认为是元朝军队南征大理国时,忽必烈赠送给当时的纳西王的音乐,即原初是属于蒙古王的宫廷音乐。音乐界、文学界、史学界都这么认为,民间也就跟着认可了;并且被一些四五流的文人,篡改出望文生意的拙名,将《白沙细乐》改头换面为“别时谢礼”,指忽必烈离别丽江时作为感谢当地土著的一种礼物。实际上,从《白沙细乐》音乐本身所透露出来的纳西味,纯正的纳西人音乐特色和情感特点,也有人怀疑过,但没有足够的证据驳倒历史已成定局的结论。直到宣科的出现,这一悬案,又要被他推翻。他从文献学、语义学、乐器史、民俗学、音乐特征等方面进行论证,以无可辩驳的事实例举,层层深入的分析,得出《白沙细乐》不是蒙古音乐,而是纳西族先民留下来的传统音乐。他从《丽江府志略》发现一条记载:“《白沙细乐》,元人遗音。”这条记载也是大部分人的证据,但他发现,在古代,“元”通“原”,照样可以理解为“原来居住这里的人留下来的音乐”。

  他开始像一只蜜蜂,采集百花之粉,要酿一坛怪蜜。他翻文献,正史野史翻了个遍,多少民间艺人,被他层层叠叠地访问,像翻家底一样,遍寻可疑之点,寻找蛛丝马迹。在某种意义上,他不仅是学者,更像一个历史文化的侦探,他要侦破“白沙细乐”的冤案。逐渐地,随着他的材料的增多,思路渐渐清晰。一些反对者的论据被他推翻了,因为他发现了更早期的记载。在学术界,有个不成规矩的规矩,即约定俗成的规范,凡有史书记载的,“宁信早”。第二个难于突破的重点是乐器的鉴别。因为《白沙细乐》中有一件乐器叫“苏古笃”,历来被认为是蒙古族的乐器。他开始探索,既然“苏古笃”是蒙古人的乐器,为何如今的蒙古大地上没有了这件乐器?在战争或什么劫难中失传了?那么,失传之前这件乐器的蒙古语叫什么?过去,这件乐器在蒙古的哪一地区保留?是谁来使用?它是诗人作为吟唱的伴奏,还是某乐队中的编制之一?它在何时流传和在何时失传?为何失传?天灾?人祸?哪一类的乐器?是弹拨类还是拉奏类?最后,他可以确定苏古笃并非蒙古人的乐器了。那么,这件乐器是从哪里来的?他又寻找根据,发现这件乐器与南方陆上的茶马古道有关,明显具有土耳其乐器的特点,是一件在辗转流传中变异出来的乐器,弹拨出的声音有阿拉伯音乐之味。原来是波斯的“柳特琴”。

  他又从民俗学的角度论证《白沙细乐》的演奏地点和时间。这组曲只是在人死后,在棺材旁演奏。音乐哀婉凄切,如泣如诉。从心理上说,一首皇帝赠送的曲子,不可能拿到棺材旁演奏,这是大为不敬的行为。在历代封建社会中,不可能有这种伤风败俗的举措,也不符合人的心态。一般而言,皇帝给的东西,只可能在喜气洋洋的场合中,作为一种炫耀。因此,他认为《白沙细乐》是纳西族和普米族在古代的一次传说的战争后产生的,是一部典型的安魂曲。“白沙”是“崩尸”的谐音,崩是指普米,尸是死,“白沙”就是普米人战死的地方。乐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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