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风景

南甸宣抚司署,梁河最早的古名叫南宋,元代设南甸军民总管府,南甸这个地名从此叫起。元、明、清时代我县隶属腾越州(今腾冲县)节制。“南”是指位于腾冲南部而言,“甸”是指郊外坝子,所以叫“南甸”。宣抚使是封使时代中央政权在边疆设置的统治政权机构,分宣慰司、宣抚使、安抚司三等。宣抚司是武职,他具有生杀大权,相当于地方的土皇帝。

  南甸宣抚司平时级高七品,即县官之职,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随官而升,如接待上司或邻邦交住,可随对方官衔而提高,最高可达四品官,也就是当地老百姓说的“见官大一级”。一进公堂后有麒麟屏风,就是四品官之象征。所谓司署,就是衙门,署内除了办公处外,兼有住宿及所需要的附属建筑物等。傣语称:贺弄召发勐底,意即勐底头人的大房子。

  南甸土司头人刀氏龚姓,原籍南经应天府上元县。明初随军征讨云南,因屡建战功,后升官定居于此,逐渐被当地土著傣族文化融合,成为汉傣文化融合的典范。原南甸宣抚司辖地广阔,实力雄厚,世袭为官二十八代,历时五百余年,在云南边地土司中影响很大。

  司署驻地曾几易其址,清咸丰元年(1851年)定居现址,历经三代土司的不断扩建,最后于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完善成现在的规模。该建筑区按汉式衙门布局,由4个主院落,10个旁院落,47幢、149间房屋组成,占地面积10625平方米,建筑面积7780平方米。可谓“层层院进八方通,幢幢殿阁殿中殿”。房屋规划整齐,主次分明,木制结构,粗梁大柱,青龙屋顶、雕梁画栋,尤以第四殿用料考究,正堂栗木,左厢椿木,右厢楸木,取“正立春秋”之意。

  如此宏大的建筑在全国土司府中也不多见,是研究云南少数民族史、地方史、土司制度及建筑艺术等方面的重要实物资料。土司府内还保存着一些珍贵的历史文物,如半副銮驾仪仗,清王朝赐给的官服、大印,以及贝叶经,历史照片,日常生活用具等。

  南甸宣抚司署,是由三代人完成,从一八五一年到一九三五年间,用了八十四年的时间,如此宏大的古建筑群,在全国土司署中属于前列,人们称它为傣族的“小故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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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抚南甸甸宣抚景